关于对罪犯韩翠侠申请暂予执行的公示
作者:泗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次数:2558
罪犯韩翠侠,女,户籍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道口居委会何吕组,住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城。
本院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2022)苏1323刑初276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韩翠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韩翠侠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申请监外执行。
现本院将罪犯韩翠侠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公示期限三日。公示期间,如对本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
通迅地址:泗阳县众兴街道北京路泗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27-85279219,联系人:张法官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