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潘某借款5万元。后张某仅归还3万元,剩余2万元拒不归还,潘某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至沛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剩余借款2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法律咨询费用。

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之间原系情侣关系,曾经有短暂同居生活,双方之间亦曾有资金往来。两人分手后矛盾尖锐,财产纠纷也随之产生。潘某坚持要求被告在偿还借款外还要给付因案件产生的法律咨询费2000元;而张某则声称因身患肺癌,经济困难,无力给付。看到争执不下的双方当事人,为彻底化解矛盾、减轻双方诉累,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组织双方调解沟通,从两人之前的感情切入,引导双方打开心结、相互谅解、消除对立情绪。法官一方面针对被告身患重症这一现实情况予以说明,激发原告的同情和理解,引导其适当宽限还款时间;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履行的还款义务以及拒不履行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劝说其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同时积极还款。经过多番沟通开导,双方确定还款计划,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典型意义

恋爱中的情侣关系亲密,金钱往来较为频繁,分手后又因金钱对簿公堂的案例屡见不鲜。此类特殊的“民间借贷”案件,需要耐心了解、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感情经历,找准双方矛盾焦点,细心纾解双方情绪堵点,结合双方现实情况及生活困境倾心调解,彻底化解矛盾、消除积怨,达到“案结事了”的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