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人民法院)罪犯黄畅平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锡 发布时间:2023-09-15 浏览次数:4967
罪犯黄畅平,女,1995年8月1日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湖北省利川市。2023年8月29日本院作出(2023)苏0282刑初723号刑事判决书,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黄畅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罪犯黄畅平于2023年5月31日产子,现以哺乳期为由,向本院申请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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