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法院)关于罪犯张友华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的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次数:4324
罪犯张友华,男,1978年6月2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快递员,住江苏省高邮市武安镇沁元小区33栋902室,户籍地江苏省高邮市卸甲村张刘组37号。2023年8月29日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案件生效后,罪犯张友华以患有尿毒症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