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开展“靖”力执行“秋风行动”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孙新超 发布时间:2023-09-22 浏览次数:3528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在中秋、国庆双节到来之际,靖江法院执行局利剑出鞘,铁拳直击,再次强势开展 “靖”力执行之“秋风行动”集中行动,聚焦涉民生、涉弱势群体及小标的案件。为了更好地“以案释法”,此次行动通过江苏政法微博和“智慧靖江”APP全程同步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执行过程。
9月19日清晨6时许,天微亮,靖江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执行团队精锐尽出。
行动开始前,执行局周密部署,划定行动范围、确认行动路线、制作预拘留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出发前,执行局局长展飞作动员讲话,他强调集中执行一要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牢记民生是最大的政治,二要坚持服务大局,在维护胜诉权益前提下努力减少对被执行人造成的影响,三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高效执行。
抚养费纠纷 快速执结保民生
高某与袁某离婚后,双方约定婚生女由母亲高某抚养,袁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但袁某一直未按照调解书按时支付。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袁某的微信、支付宝以及银行账户,并向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但袁某仍未履行。经查,被执行人袁某经营一家超市,执行干警赶赴该超市找到了袁某,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充分告知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支付抚养费的必要性,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袁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支付完全部费用,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名誉权纠纷 强制执行解心结
刘某与姚某系邻居,刘某诉姚某为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法院经审理,判决姚某应在其抖音账号中发布致歉视频,向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6500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姚某,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姚某强硬表示不会履行,也不道歉,眼看双方矛盾日益加深,执行干警将该案纳入强制执行重点攻坚案件。9月19日6时,本院执行干警至被执行人市区住所地进行调查,经敲门无人应答,10时许,刘某又向本院提供线索,表示姚某可能还经常去某公司上班,执行干警高度重视,立刻又赶赴某公司,成功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本院。经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姚某主动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计6500元,刘某则不再要求其发布道歉视频,也无需其登报赔礼道歉,案件执行完毕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表示感谢。
买卖合同纠纷 强制拘传促和解
胡某与刘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后,刘某未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胡某履行还款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刘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提供线索称刘某的儿子在汽车站附近经营餐馆,刘某平时在餐馆帮忙。上午十一时正值午饭时间,执行干警赶至该餐馆,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刘某端正了态度,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主动履行了第一期的款项4000元。
经过执行干警四个半小时的奋战,共拘传被执行人9人,执行和解结案7件,执行完毕2件,执行到位金额11.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