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罪犯周小兵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3-09-23 浏览次数:4166
罪犯周小兵,男,1987年1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宁乡市。
2023年1月3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508刑初17号刑事判决,以诈骗罪判处罪犯周小兵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周小兵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现二审已生效。
判决生效后,罪犯周小兵以其患有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于2023年9月22日立案,现将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等材料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通过书面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姚法官、蔡书记员,6885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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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