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开展“红管家·爱邻日”党员服务进小区活动
作者: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张鹏 王婷熠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次数:3001
9月21日,洪泽法院干警走进龙景花园小区开展“红管家·爱邻日”党员服务进小区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对《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代位继承、赡养老人、高空抛物等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就群众关心的民间借贷、家庭矛盾纠纷、电信诈骗等问题,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0余个。还针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职责、小区共有部分的处置权等问题,结合案例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共向群众发放《漫画民法典》《法官告诉你》等书籍80余册。
下一步,洪泽法院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红管家·爱邻日”党员服务进小区共建项目、共商治理,在服务群众上主动上前一步,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