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张淑容,女,1991年8月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45122199108071224,汉族,广东省饶平县人,小学文化,无业,住广东省饶平县新丰镇下葵宽阳田西八巷1号。因涉嫌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于2021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未执行),2021年5月15日转取保候审,2022年5月15日被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22年8月29日被逮捕(未执行),同日转取保候审。于2022年9月17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本院于2022年10月27日作出(2022)苏0413刑初343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张淑容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罪犯张淑容现处于怀孕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将罪犯张淑容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