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五周年落地见效 江苏近两万“无袍法官”参审案件91万余件
作者:江苏法治报 王晓红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3871
10月9日上午,省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五周年工作情况,公布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详见D版)。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效增,省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法官管理处处长曹也汝,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朱怡出席发布会。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主持发布会。
张亦军介绍了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情况。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创新实施选任工作新机制,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规范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严格开展资格审查,更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截至目前,全省人民陪审员已达19746人,其中男性占54.48%、女性占45.52%;高中及以上学历占91.88%。
就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情况,孙效增表示,人民陪审员法施行以来,越来越多通民意、知民情、接地气的人民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落地见效。5年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审刑事案件13万余件、民事案件73万余件、行政案件5万余件。人民陪审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参审作用,司法公信力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全省多项陪审经验做法被《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刊发推广,3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
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是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全省各地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两个随机”,通过规范选任程序、用好选任路径、提升选任质效、加强退出管理,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为制度运行注入“源头活水”。
为提高“无袍法官”善于参审的能力,全省各级法院将强化陪审员队伍管理作为推进《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参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并通过强化陪审员履职保障机制建设,着力解决陪审员后顾之忧,激发参审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