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法院)罪犯付乔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镇江 发布时间:2023-10-13 浏览次数:7057
罪犯付乔,女,1994年4月9日生,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樟树市。付乔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于2023年6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2023年7月3日,罪犯付乔以其怀孕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于2023年9月1日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9月8日,付乔产下一女,同日其以需要哺乳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经查,罪犯付乔目前处于哺乳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要求,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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