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通报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情况
作者:江苏法治报 翟敏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4888
本报讯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10月23日,九九重阳节,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老一审民事案件231388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比10.38%。案件类型除了传统的继承、赡养、分家析产、医疗服务、交通事故、诈骗等纠纷外,随着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日益提升,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介绍,这些新类型案件包括“涉孙”类纠纷,如老年人向“啃老”子女追索代为抚养孙子女的费用,子女离婚后老年人对孙子女是否享有探望权争议较大。新型赡养纠纷,如高龄老年人在老年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要求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代位承担赡养义务。除经济供养外,老年人还要求子女定期探望、节假日陪伴等精神赡养诉求成为热点问题。除此之外,老年人居住权保护、涉老劳动纠纷和涉老诈骗纠纷也成为关注焦点。
记者了解到,全省法院在审理涉老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始终。注重家事调查员辅助查证案件事实、心理疏导员打通当事人心理症结等在涉老民事案件中的作用发挥,强化亲情感召,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并聚焦涉老民事案件类型和特点,探索建立涉老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机制。选任社会经验丰富、综合能力突出的人员组建涉老审判团队,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依法审判,全力维护老年人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