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作者: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朱远明 发布时间:2023-10-26 浏览次数:8433
10月2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至2023年全省法院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江苏法院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1-2023)。省高院副院长李玉生、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娅出席发布会,省法院二级巡视员、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主持发布会。
据发布,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老一审民事案件231388件,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约为10.38%。从年龄分布来看,60-70岁老年人参与诉讼比例较高,约70.51%;70-80岁老年人约23.59%;80-90岁老年人约5.23%;90岁以上老年人约0.67%。从诉讼地位来看,老年人仅作为原告参与民事诉讼的约占涉老民事案件的57.94%;老年人仅作为被告参与民事诉讼的约占25.11%;双方均为老年人的案件约占16.95%。全省13个地区涉老民事案件数量较为均衡,与地区总体案件量占比大致相当。
涉老民事案件类型较为广泛,主要包括离婚、继承、赡养、分家析产等家事纠纷;医疗服务、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相邻关系、家庭矛盾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李玉生表示,全省法院在涉老民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始终将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纠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制定针对性文件、机制将爱老护老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到审判工作全过程;要进一步推动涉老纠纷源头治理,要助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专业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常态化诉调对接机制,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有力的机制保障;要提高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定期开展法律、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培训,有效提升诉前调解队伍的纠纷化解能力,将涉老纠纷更多地化解于诉讼之外;要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法官进网格”“审务进基层”工作,统筹调度基层法治资源,建立完善涉老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抓实做牢“抓前端、治未病”,将涉老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