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账换现金?男子小额诈骗27起被判刑
作者: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林婷婷 卞笑笑 发布时间:2023-11-09 浏览次数:2631
移动支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看见“商机”,形成新型犯罪手段,其中“微信换现金”的骗局则让人防不胜防。近期,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假借“微信转账换现金”之名屡次诈骗的案件。
2021年4月以来,阿强至连云港市海州区、东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谎称“微信扫码兑换现金”“借用现金”诈骗作案27起,骗取二十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000余元。阿强采取流窜作案方式,“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对街边店铺老板自称隔壁店面工作人员或附近居民,以“要出礼”等临时急用现金为由,请求对方微信兑换50—500元不等的现金。因兑数额较小,店主们多信以为真。阿强或承诺“手机没电马上就还”,或装模作样微信扫码支付,后趁店主忙于生意无暇顾及悄然离去,或趁其不备直接骑摩托车逃走。
法院审理认为,阿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考虑阿强累犯、自首、退赃、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判处阿强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责令阿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在帮助他人的时候,我们要学会“留个心眼”,遇有陌生人提出转账、换钱等要求时,务必要在移动支付款项到账后再给付现金,莫让您的善良和“热心肠”为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