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启东法院对一起非法行医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包某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包某某的牙科门诊开在启东某乡镇,外墙挂的木牌上写着“祖传+牙科”。因为价格便宜,距离又近,附近很多村民都会来这里看牙齿,就医村民络绎不绝。

某天,李某经人介绍来到包某某的诊所看牙,让包某某帮其装三颗烤瓷牙。未曾想,刚装完烤瓷牙不到一个礼拜,李某的左脸开始肿胀,状况迟迟没有好转。经医院检查,原来是李某在装烤瓷牙时没有进行根管治疗,所以造成了感染。

卫健委接到反映后,对包某某所经营的牙科进行检查,对包某某及在场就医人员开展询问调查。在查获现场,卫健委人员发现牙科综合治疗机二台,同时还发现有浸泡在消毒液的剪刀、钳子等器械。

据包某某交代,她在小学三年级后就没再上学,随父亲开始学习牙医,这个牙医诊所已经开了四十余年。由于没有去正式的专业学校专门学习过,所以包某某并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所以,她曾因违法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先后于2012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被多次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包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未经许可为他人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服务,且因此被多次行政处罚,破坏了启东市正常医疗秩序,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综合其犯罪行为和悔罪表现,启东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口腔诊疗作为医疗行为的一种,应当在专业的全面的检查后规范实施。“无证”牙医不仅缺乏专业、系统的知识,也缺乏采购、使用麻醉这类处方药的权限。非法行医一旦出现瑕疵或者事故,不仅会存在经济纠纷扯皮,还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损害。因此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正规诊所和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