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走进扬州某鞋业公司内,生产、检验、备货……各个车间有条不紊、一片繁忙。对于记者的到来,负责人禁不住夸赞:“如果不是公道法庭法官们的多次不厌其烦的沟通调解,帮助我们及时要回了货款,企业不会那么快恢复生机,公道法庭真公道!”

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双重影响,买卖合同违约行为呈现明显增长态势,工业拖鞋作为公道法庭驻地公道镇轻工业典型,所受影响更为突出。厦门某公司向公道本地某鞋业公司订购了一批工业拖鞋出口销售,鞋业公司按约发出货物,厦门某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我们确实也有难处,受之前疫情影响,很多下游客户的订单都取消了,现在按照原来的协议把货都收进来也卖不出去,积压久了,资金和仓储都会出问题。”厦门某公司负责人在接到公道法庭副庭长王禹电话的时候,向他倒起了苦水。

一直以来,公道法庭积极满足经营主体差异化司法需求,引入商会调解机制,在“短、平、快”涉企矛盾纠纷的同时,尽可能将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降到最低。

王禹联系福建商会在扬代表做起了双方工作。他对被告公司负责人说,经济大环境影响对双方的影响都是平等的,越是在这个时候,商业信誉越显得格外重要。“况且,原告公司已申请保全,你们的失信行为有可能导致后续自身生产出现资金障碍。”

“办案法官没有和我们读法条,而是真正站在中立一方,入情入理地同我们摆事实、讲道理。我们听进去了。”被告公司负责人如是说,“其实有时候也是赌了一口气,心里想的都是自己多么困难,为什么对方不能体谅一下。法官这么一说,心里的心结也就化开了。公道法庭是真公道。”

在法官和商会代表的条分缕析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几天后,被告公司付清欠款,原告公司申请撤诉。

扬州市邗江区法院院长王刚向记者介绍,位于千年古镇、“阮元故里”公道镇的公道人民法庭,是全国唯一以“公道”命名的法庭,也是扬州市最早成立的人民法庭之一。法庭辖公道、杨寿、甘泉、方巷四个乡镇(街道),人口14万余,年均受理案件803件。当公仆,做一辈好事;讲公正,葆一身正气;求公认,创一流业绩,既是法院的要求,也是法庭的遵循。

公道法庭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建立完善司法服务长效机制,实现辖区审务工作站全覆盖,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式治理路径,以司法服务民生、以服务促进发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与乡镇街道的衔接、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的作用,设立“金宏伟小诸葛调解工作室”,对调解员实施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双考核”机制。2018年以来,法庭辖区案件受理数逐年降低,2022年全年调撤案件657件,调撤率为52.6%。

来到扬州市建筑产业园,庭长杨宽永向记者描绘,在产业园四期规划的拆迁纠纷中,全部82户拆迁户仅剩最后一户王氏祖宅未拆,产业园建设因此被迫搁置。村委会找到公道法庭请求协助化解纠纷。这起纠纷原本并非法庭受案范围,但考虑到该户老宅的特殊性以及该案对地方经济建设的影响,法庭决定由金宏伟调解员组成的诉前调解团队介入进行调解。金宏伟查阅了大量资料,参照其他地区的相关案例,相关祖宅拆迁赔偿,参照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四个多月的时间里,与外地子女、村委会、邗江区方巷镇政府等方面,数次沟通后妥善达成拆迁补偿方案。随后,金宏伟又对家里15户内部分配产生的矛盾予以化解,“先包公后娘舅”,“感谢法官,让我们两全了。这个方案既保留了祖宅,全了我们对故土和祖宗先人的念想,也支持了老家的园区建设,真是太感谢了!”前来向法庭送上锦旗的王家长房感谢道。

“乡村要振兴,产业先发展。保障辖区产业发展,关乎当地经济发展、本地就业。法庭坚持从保障发展大局和群众利益出发,善作善为,用心用情深入调解,既节约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也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达到了双赢的效果。”王禹笑了笑说道。法庭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及时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典型性、苗头性问题反馈给地方党委政府。定期对辖区网格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打造全国最美渔村——方巷镇沿湖村等无讼村居建设。针对部分村委会公章审核盖印制度缺失现象,向公道镇三界村村委会发送司法建议,为其完善公章管理、盖印制度提供法律建议。

2022年以来,公道法庭为区内企业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20余次,全力做好辖区“北湖湿地公园”“沿湖度假村”“甘泉樱花园”等乡村旅游景点司法服务工作,保障新业态产业健康发展。2022年至今共审结各类涉企案件736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活动4次,提出合理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化解经营、用工风险。在全国各地多发“用工诈骗”时,及时帮助辖区企业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避免用工碰瓷。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97件。公道法庭被评为2022年扬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法庭连续多年获辖区党委政府表彰,被扬州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扬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扬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荣立全省法院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