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民调解员有“来头”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李慧 苏小博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2235
“这个人民调解员真有‘来头’,家门口这条烂糟糟的泥路这么多年了,没想到她一来都解决了。”日前,在南通通州法院人民调解员朱卫红的现场调解下,一对古稀老邻解开心结,了了一桩“烦心事”。
原来,顾某与吴某系多年的邻居,吴家门前一条2米宽的道路是顾家20多年来出行的必经之路。自 2015年起,吴某在未与顾某协商的情况下扩张场院,占用该道路修建围墙,致使路宽不足2米。更恼人的是,后来吴某又在围墙外墙脚处埋设排水管道,致使路面经常因污水排放而泥泞不堪,严重影响了出行,村里多次做工作也无济于事。顾某一气之下将吴某告上法庭,希望吴某能拆除围墙、排除妨碍、恢复通行。
案件在先行诉前调解程序中,分配给了人民调解员朱卫红。去年年底,曾担任兴仁法庭庭长的朱卫红刚退休就“无缝衔接”成为通州法院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基层五花八门的案件和形形色色的人,早就使朱卫红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和一套“办案秘笈”。经验丰富的她知道,这种案件坐在调解室里是办不出来的。联系好双方当事人,急性子的朱卫红说走就走,立即前往现场。
勘察、丈量,又向两家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围邻居摸清了情况,心中有数的朱卫红这才组织双方坐下来商量。
这个矛盾的关键就是做通吴家的思想工作,抓住这个解纷的“牛鼻子”,朱卫红从“六尺巷”典故切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优势,用当地方言通俗地讲解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他们邻里之间有互相提供通行便利的义务,一条过窄的泥路会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和农业机械作业,互不退让只会两败俱伤。
在4个多小时的协商过程中,朱卫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最终提出一套两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即顾某在吴某房前修筑一条3.5米宽的道路以供通行,因此占用的吴某的承包地,两家调换耕种、收获。至此,原本一起可能进入审理、执行程序的棘手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作为兴仁法庭驻庭人民调解员,朱卫红在法庭里还有了个人调解工作室。闲不住的她每天早早来到工作室,梳理当天要调解的纠纷,交通事故、离婚、金融纠纷……朱卫红把自己排得满满当当。凭借专业的水准、高效的沟通、亲切的态度,短短十个多月,朱卫红已诉前成功调解了440余件纠纷。遇到一些在诉前无法解决的“疑难杂症”,朱卫红还会一一写明案件的争议焦点、调解不成的原因,以便法官后续有的放矢地审理,提高办案效率。
“诉前调解好似诊所看病,先望闻问切找准‘症结’,再‘对症下药’,这样很多小矛盾小纠纷就不用打官司了,既减轻了法官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方便了老百姓。” 谈起自己的新身份,朱卫红依然满满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