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启东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结被告人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

启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勇军担任独任审判员,启东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丽华出庭支持公诉。

一审开庭前,吴勇军院长全面审阅案卷材料,核查被告人朱某的各项交易流水,同时拟定开庭审理预案,为庭审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鉴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量刑建议并无异议,本案决定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庭审中,吴勇军院长主持法庭庭审,何玮检察长宣读起诉书,发表公诉意见。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朱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经法院审理,最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被告人朱某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希望你能记住,依法及时履行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一个负有执行义务的人的法定义务,以后切勿再做违法乱纪之事。”庭后,吴勇军院长对被告人朱某进行法律释明和法治教育,深刻剖析了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指出被告人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执行义务的行为不可取,希望被告人改过自新,通过本案的审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

法检“两长”同庭办案依法履职是法检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法检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的一个缩影,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国家司法权威和严肃性的决心,既对心存侥幸、意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被执行人起到了震慑作用,也对引导和激励其他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提高办案能力和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下阶段,启东法院将继续深化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发挥司法的强制功能,依法惩处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社会健康发展,守护好启东一方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