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被骗50万元 “中间人”赔偿全部损失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韩萌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1954
孙某得知了一个投资理财的渠道,并邀请朋友范某投资50万元,结果遭遇了骗局,50万元打了水漂。随后,范某向孙某讨要本金无果,将其起诉至法院。近日,靖江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2022年3月23日,孙某告诉范某,称她最近结识了一名“股票高手”,并出示了股票收益的截图。听到孙某的讲述,范某也有点心动,便向孙某转账50万元。次日,孙某就向范某发来信息,显示已获得收益。后来,孙某让范某再追加50万元投资。范某明确表示拒绝,并要求孙某立即退还投资款50万元。孙某答应出具还款手续却一再推诿,经过范某多次催要,她才终于透露了实情。原来,孙某所说的“股票高手”是她素未谋面的网友,收到范某的钱款后,她就按照“股票高手”的要求将钱转入了某公司,后来就与对方失去了联系。3月31日,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钱款被骗,无法归还50万元。事发后,孙某也很后悔,她多次联系范某表示自己愿意赔偿,但一时间无法支付全款,可以将名下房产折让给范某,或者每个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分期归还。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的“信任”“投资”等字眼,可看出双方在最初就达成了由范某转账给孙某、以孙某名义对外投资于股票、且范某承诺投资收益回报的约定,因此双方存在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孙某未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股票交易,而是轻信非正规平台进行操作,将资金转给第三方公司,造成资金损失,从而未能完成委托事务,对此具有重大过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终,靖江法院判决孙某返还理财款5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5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5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审中,双方经和解在泰州中院达成协议,由孙某给付范某40.3万余元。
法官提醒:
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选择正规投资平台,避免误入投资陷阱。一旦发现自己陷入投资骗局,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合法权益。同时,委托他人理财的,不能罔顾资金安全而单纯追逐高额收益,以免上当受骗,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