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王延福减刑一案公告
作者: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1884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 庭 公 告
(2023)苏01刑更2131号
本院受理江苏省龙潭监狱呈报的罪犯王延福(贩卖毒品罪)减刑一案,定于2023年12月5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开 庭 公 告
(2023)苏01刑更2131号
本院受理江苏省龙潭监狱呈报的罪犯王延福(贩卖毒品罪)减刑一案,定于2023年12月5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