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执行通知拒不交付车辆,一男子被判刑八个月
作者: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陈婷婷 发布时间:2023-12-08 浏览次数:4802
接到法院执行局送达的责令交车通知书后,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拒不履行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12月5日下午,淮阴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王某某和李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李某承诺欠王某某的64000元材料款分三期给付。因李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淮阴法院将李某名下汽车查封,并于2023年10月5日向其送达责令交车通知书等文书,责令其十日内向法院交付车辆。然而,李某明知在车辆被查封且收到责令交付通知书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无视,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车辆交至法院,法院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但其也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致使该案未有效执结。
法院将李某拒执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后,李某主动投案,将车辆移交法院,并缴纳2000元罚款。2023年11月,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拒不交付车辆是拒执罪中的常见行为模式,被执行人收到法院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交付,将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将接受法律惩罚。因此,被执行人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任何企图逃避执行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