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拒执“亮剑”,如皋法院一日宣判三起拒执案件
作者:如皋市人民法院 贾俊辉 闫静 吴越 钱茜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次数:2565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助推诚信社会建设,2023年12月15日,如皋法院对三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有力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联合打击拒执犯罪
“现在开庭!”上午9时,随着法槌落下,被告人江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在第五庭审室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明渠担任审判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何海晏出庭支持公诉。3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旁听庭审。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江某需偿还时某平欠款14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江某虽与申请人时某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却仅履行首期执行款,其余均未按约履行。同时,江某在收到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的情况下,依然选择无视,未在规定期限内将宝马车交至法院,法院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没曾想,执迷不悟的江某仍拒绝交车。公安机关立案后,江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交出车辆并积极履行部分款项。最终,如皋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拘役四个月。
为逃避执行“花招”频出?一欠钱男子获刑!
“怪我法律意识淡薄,做错了事情......”第六庭审室内,被告人钱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并认罪认罚。该案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顾雪红独任审判。
这是一起标的额高达8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执行过程中,双方签订分期履行协议,但钱某某仅仅给付了两个月的款项。经调查发现,钱某某竟然使出了以母亲名义购买宝马汽车的“花招”。另外,钱某某曾因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罚款1万元,又因毁灭重要证据,被司法拘留15日。案发后,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后,钱某某悔不当初,主动与夏某沟通协商,履行部分款项并取得夏某的谅解。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一拖再拖不还钱?面临“拒执罪”终还款
“现判决如下,被告人钟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下午3点30分,由院领导李斯武担任审判长的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正在当庭宣判。
据了解,钟某因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被付某诉至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钟某支付付某工程款12万元。执行过程中,如皋法院向钟某发出执行裁定书、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后,钟某却拒绝交出由其实际控制使用的汽车。案发后,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件审理过程中,钟某与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但钟某却一拖再拖,如皋法院依法将其车辆拍卖,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钟某由其家属代为履行剩余款项并取得付某谅解。庭审中,钟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认罪认罚。
近年来,如皋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高站位、严姿态、零容忍”态度向拒执犯罪“亮剑”,依法惩戒失信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年来,共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73条,审结拒执罪案件38件45人,《四女工刑事自诉最终拿回“血汗钱”》入选全省法院2022年度“打击拒执强化执行威慑”典型案例。其中,2023年共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34条,审结拒执罪案件12件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