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纠纷商人解”!今年江苏463家商会调解组织解纷13960件,标的总额11.3亿元
作者:交汇点 顾敏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3137
交汇点讯 12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持续深化商会商事调解机制建设情况。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商事商会调解组织累计化解纠纷13960件,标的总额11.3亿元,有效减轻了广大民营企业的解纷时间和金钱成本。
近年来,江苏法院推动将商会商事调解培育培优工作纳入政法惠民实事项目,携手工商联、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商人纠纷商人解”优势,做深做实商会商事调解,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解纷选择。江苏法院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引导市场主体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省法院与省工商联共同推动将“商会商事调解工作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做大做优商会商事调解。坚持依法调解,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商会商事调解,坚持依法、自愿调解原则,对于调解不成的纠纷,及时立案登记,坚决杜绝久调不立。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商会调解组织463家。江苏重点推进公益调解,依托商会组织,重点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派驻法院调解,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设立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室、工作站138家,开展驻点调解。探索推进市场化调解,无锡市突破单一公益调解,由市总商会作为发起人,在民政局登记设立性质为社会服务机构的法联商会商事调解中心,为商会商事调解注入持久生命力。
江苏省法院、省工商联联合出台民营经济领域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意见和工作办法,推动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各中级、基层法院与同级工商联、司法行政部门协同协作,建立健全商会商事调解制度机制体系。一是建立健全专业调解机制。坚持“行内人管行业事、行业纠纷行内解”,引导推动当事人优先选择专业商会商事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双方争议问题达17项,大多为建筑领域专业问题,如果诉讼,需要鉴定,耗时耗力,后在擅长处理建设工程纠纷调解员的调解下,仅用时20余天,当事人就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在一起买卖水饺合同纠纷中,引导当事人向地方水饺产业联合会会长申请调解,会长结合行业规则,对水饺价格、运输费用、路途损耗等提出专业意见,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对于事实相似、主体众多的商事纠纷,由调解组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纠纷先行调解,明确处理规则,实现“调解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在一起系列票据纠纷中,商事调解组织运用示范调解机制,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促成系列纠纷一揽子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