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苏盐狱减建字第339号

    罪犯郭忠正,男,2002年2月2日出生,山东省东阿县人,汉族,中专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7152420020202051X,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十二监区服刑。

    2021年10月21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682刑初772号刑事判决,以罪犯郭忠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12月9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郭忠正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7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获得表扬三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3万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郭忠正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