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苏盐狱减建字第265号

    罪犯赖志勇,男,1992年7月28日出生,江西省上高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62202199207286359,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三监区服刑。

    2019年12月11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322刑初655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赖志勇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刑期自2019年6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2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六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9年12月25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2022年8月11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2)苏09刑更257号刑事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至2027年10月22日止)。

    罪犯赖志勇在上次减刑后,仍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8月、2023年1月、2023年7月获得表扬3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56万元(已履行人民币4.5万元)。鉴于该犯系财产性判项未全部履行的罪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赖志勇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