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功能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但为民的宗旨却始终不变。作为群众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法院要顺应时势、找准定位、能动作为,有效满足不同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今年3月份,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法院院长夏伟忠在该院“老年法庭”成立仪式上表示。自此,在该院能动司法的实践中又多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心”服务:

  让百姓倍感温馨

  “真没有想到法官能像对待亲人一样帮我母亲解决问题,太让我感动了……”今年7月12日,徐老太的子女满怀感激之情地告诉笔者。

  原来,家住钟楼区西新桥二村的徐老太已近80岁,以性格不合为由向该院起诉离婚。老年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徐老太患有轻微老年痴呆症且儿女均在外地工作,遂主动到其家中,耐心地释明法理,但老太太非常固执,完全听不进劝解。承办法官毫不气馁,始终笑脸以对,并主动为老人削好水果,倒上茶水,送上安慰的话语;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老人子女,通过其子女做工作。承办法官先后四次上门释法解惑,送上贴心的关爱,最终解开了老人心中的疙瘩。徐老太撤回起诉后,其子女们又重新看到了年迈父母久违的微笑。

  “司法是理性的,但也是有温度的。”夏伟忠经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成为老年法庭法官们办案的重要准则。在工作中,他们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点,推行“耐心、恒心、贴心”的“三心”服务工作法:在与老年当事人沟通时不厌其烦,耐心进行释明和答疑,不急于求成;对于较为固执的,持之以恒,不言放弃,尽可能以法理、人情化解纠纷;针对不少老年当事人子女不在身边、缺少关爱的实际,注重以贴心的话语温暖其心,让其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三勤”工作:

  让老人如沐春风

  “活了这么大岁数,没有想到法官能亲自上门为我服务,这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今年8月25日, 年愈80岁的金某给老年法庭寄来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

  金某因与被告常州某置业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诉至法院。老年法庭受理后,到金某所住社区进行巡回审理,吸引了近百名群众到场旁听。第一次审理后,考虑到金某年迈体弱、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又采取电话、上门沟通等形式做调解工作,历时三个月,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地维护了金某的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不是华而不实的空洞口号,而是要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人性化服务。”夏伟忠要求老年法庭的法官们心里时刻装着老人、工作注重以老人为本。在工作中,他们运用“三勤”工作法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勤上门,尽量上门,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勤服务,主动提供复印、茶水、休息等人性化服务;勤帮扶,对于部分老年当事人的困难,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协调,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三项”机制:

  让保障一步到位

  “从'结案了事'转变到'案结事了',这是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我们的司法不仅要关注程序正义,而且要关注实体正义。”这是该院始终坚持的办案理念,老年法庭的思路也不例外。

  老年人毛某某2004年丧偶,2006年退休,后将单位分配的房屋变卖成48万元,加上54万元积蓄为儿子置办了婚房,产权为老人与儿子共有。后毛某某经人介绍与一位老太太开始交往,儿媳就提出将自己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中,但老人不同意。儿子、儿媳开始不交伙食费,老人因没有资金来源而无力缴纳小区停车费,导致车位被取消。儿子一气之下把老人打伤,老人遂诉请断绝父子关系,确认房屋为其独有。老年法庭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妥善化解了这起家庭矛盾。毛某某的情况在判决后究竟如何,承办法官郝立始终心存牵挂。三个月后,郝立专程到毛某某家回访,当得知父子矛盾已经消解时非常高兴。老人连声对法官表示感谢。

  谈起维护老年人权益的长效做法,该院副院长岳卫东如数家珍地介绍说,老年法庭办案不是机械地一判了之,而是建立健全了“三项”机制:

  涉老案件快审机制。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结案,对于矛盾易激化、急需解决生活困难以及涉老年人人身安全的案件,优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尽力做好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涉老案件回访机制。对审结的涉老案件,定期回访了解老年人的生活情况,掌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服务的质效。

  涉老案件联动机制。与妇联、老龄工作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实际情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群众的口碑

  涉老案件因各种客观原因而审理周期长、办理难度大,如何检验审判效果一度让法官较为困惑。对此,夏伟忠给出明确标准:“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群众满意是检验审判质效的根本标准。”

  经过八个月的探索,老年法庭的社会效果开始显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一是涉老纠纷案件明显下降。选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邀请妇联、村委会调解干部和当事人参加旁听,以案释法,提升审判的社会效果,并开展巡回审判8次,教育群众1000余人,使赡养等涉老纠纷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了60%。二是老人维权效果明显增强。采取上门立案、上门办案等方式,审结涉老案件100余件,调撤率达55%,执结率达97%,还引导老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由过去的被动维权转变成现在的主动维权。三是社区和谐程度明显增强。不定期到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宣传,特别注重加强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的宣传,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并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帮助老人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努力营造社区和谐、家庭和睦、邻里和美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老年法庭已收到群众所赠锦旗7幅、所写感谢信10余件,其特色服务已成为老年人街头巷尾津津乐道的话题。

  老年人维权,任重而道远,但钟楼法院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在能动司法理念的指引下,我院老年法庭在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夏伟忠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