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苏盐狱减建字第257号

    罪犯苏士俊,男,1985年1月8日出生,安徽省霍邱县人,汉族,大专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42423198501088198,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二监区服刑。

    2020年12月29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1291刑初29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苏士俊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自2019年8月9日起至2029年8月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4月28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12刑终3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6月3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苏士俊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2年2月、2022年8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获得表扬四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8万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苏士俊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