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苏盐狱减建字第号

    罪犯许亚威,男,1991年4月29日出生,江苏省泗洪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1324199104294415,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四监区服刑。

    2021年3月2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1324刑初552号刑事判决,以罪犯许亚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刑期自2020年3月23日起至2030年6月22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118.2529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4月27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许亚威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12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2023年4月、2023年9月获得表扬五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10万元(未履行,有终结执行裁定),退赃退赔人民币118.2529万元(未履行,有终结执行裁定)。鉴于该犯财产性判项未履行完毕,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许亚威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