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通告》,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江苏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专门召开此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全省公检法机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落实落细各项要求,加强组织推动,汇聚攻坚合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告》要求,通过巩固完善公、检、法等机关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进一步统一办案尺度,汇聚攻坚合力,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虚假诉讼等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现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通告》列明了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主体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3种具体情形,具体包括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

《通告》敦促凡在江苏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号召广大群众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并提供线索,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悉,近年来,为遏制抗拒执行、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现象,江苏法院持续加大对拒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及时兑现。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包括相关妨害公务、虚假诉讼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案件)1225件136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