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1月8日电今天上午,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出台《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系国内首个省级公检法机关就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统一认识、明确思路、细化规则、规范办案的工作指引。

《指引》明确了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护激励创新、实体程序并重的理念,关于商业秘密属性、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共同犯罪的认定思路,并规定了技术事实查明方式、鉴定程序要求、鉴定意见的审查以及公安机关侦查的受理条件、立案审查标准、案件管辖、刑民交叉等多方面内容。

为充分发挥《指引》的指导价值以及保护商业秘密激励创新的制度功能,进一步提升刑事保护效能,《指引》还明确了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应当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创新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破和推动作用、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以及情节恶劣的犯罪行为。同时,《指引》体现了在刑事程序中保障各方当事人实体与程序权益的理念,既要减轻权利人维权成本、举证负担,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也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