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法官,我们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的线索,他正在市区工地。”1月25日下午15时45分,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洪泽法院迅速启动“执行110”应急预案,执行干警从制作相关文书、调配车辆到出警、再到市区控制被执行人仅用45分钟。

在将被执行人张某带到淮安某派出所后,遂即对张某进行现场搜查,对搜查出的车钥匙等物品一一登记,在后续的拘传谈话中,现场对张某使用的微信及其收支流水进行证据固定。鉴于其微信每月均有大额收支流水,向其释明可能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迫使其放弃侥幸心理,回归到解决案件问题上来。为进一步震慑,该院向张某当场送达其名下车辆的查封裁定书,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车。在双重威慑下,张某当场表示会积极偿还债务,主动联系亲友筹款。

考虑到张某所欠债务达40余万元,两名申请人做出让步,给予张某先期偿还部分款项、春节前清偿剩余债务的宽限。经过两个多小时与亲友积极沟通协调,共筹集8万元当场向两名申请人清偿。对于剩余债务,申请人表示对张某谅解,愿意给其机会,希望其积极筹款早日解决剩余债务。

经过了寒风中数小时的努力,终于为申请人拿回了8万元案款。

本次执行过程,充分彰显了程序正义,并且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争取,为申请人执行到了案款,既保障了债权人的权益,也保障了债务人的权益,既体现了执行的力度,也体现了执行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