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已经成为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犯罪。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1956件,依法惩处10684人,涉案金额69.23亿余元。

记者从省法院了解到,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当前我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诈骗团伙境外化集团化特点。部分境外窝点形成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存在的超大犯罪集团,通过提供办公场所、技术支持,招揽诈骗团伙入驻,以“高薪”为名诱骗境内人员赴境外诈骗,社会危害极为严重。我省办理的案件中,有犯罪分子在境外出资建造“建材城”,先后招揽10余个诈骗团伙入驻,并为诈骗团伙提供办公场所和食宿,进行封闭式管理,持械看守诈骗团伙人员,形成超大犯罪集团。此外,为扩大诈骗集团规模,一些犯罪集团实施跨国人口贩卖、绑架、非法拘禁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社会影响恶劣。

同时还存在犯罪链条精细化隐蔽化,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联的上下游犯罪案件数量增长较快。2022年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分别为2549件、4127件,同比增幅分别达78.13%、61.91%;一审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分别为1880件、3761件,同比增幅分别达130.11%、100%。

除了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等传统诈骗模式外,诈骗分子紧跟社会热点,随时变化诈骗手法和“话术”,新诈骗手段不断出现,如“杀猪盘+敲诈勒索”就是其中典型模式。

对此,全省法院严格落实“出重拳、下重手、用重典”的工作要求,用足用好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从严惩处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幕后“金主”“蛇头”“卡头”“跑分”团伙、行业“内鬼”,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犯罪,有组织、跨境提供技术支持或者网络服务等帮助的人员。2022年以来,125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坚持问题导向,省法院着力解决审判实践疑难问题。通过动态掌握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总体情况及变化趋势,及时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联合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诈骗犯罪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成立课题组专题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判疑难问题,推动解决境外诈骗集团案件审判中的争议问题;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多次举办全省范围的培训班,不断提升全省法院审判工作能力水平。徐州中院、盐城中院针对审判疑难问题出台专门指导性文件,推进市级层面司法标准统一。

为了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生存空间,全省法院推进源头治理,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公民信息保护、通信安全、金融监管、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疏漏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进堵塞工作漏洞。建湖县法院结合通信营业网点侵害镇村老年人信息问题,向相关通信公司发送司法建议,通信公司开展专项整改并专程到法院反馈情况,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