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罪犯颜罗宝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苏州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1198
罪犯颜罗宝,男,1983年10月3日出生于江苏苏州,汉族,文盲,务工人员,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太湖村光荣(3)光荣渔村46-1号。2023年12月28日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现罪犯颜罗宝以身体状况不适合羁押、长期患有精神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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