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人民法院)罪犯刘梦苇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02-19 浏览次数:1506
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刘梦苇,女,1993年出生,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睢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因属于哺乳期,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申请人:刘梦苇
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刘梦苇,女,1993年出生,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睢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因属于哺乳期,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申请人:刘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