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孟其军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淮安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1163
罪犯孟其军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2024)苏0812刑更2号
罪犯孟其军,男,1970年9月20日出生于淮安市淮阴区,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1197009202533,汉族,初中文化,自谋职业,住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悦城小区C2号楼12栋2129室,户籍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高镇大西村杨机房组41号。2023年12月7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本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孟其军以患高血压3级(极高危)、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房性期前收缩(房性早搏)、室性期前收缩、心功能二级、2型糖尿病、肝囊肿等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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