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3〕苏盐狱减建字第322号

    罪犯周树兵,男,1967年1月10日出生,江苏省新沂市人,汉族,大学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326196701100314,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八监区服刑。

    2020年9月4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7刑初8号刑事判决,以罪犯周树兵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6月4日起至2024年12月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10月20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周树兵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1年6月、2021年12月、2022年6月、2022年11月、2023年5月获得表扬5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30万元(已履行)。鉴于该犯系职务犯罪的罪犯,应当从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周树兵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