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吴柳姑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2024)苏0812刑更1号

罪犯吴柳姑,女,1996年9月16日出生于贵州省黎平县,公民身份号码522631199609169220,侗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贵州省黎平县大稼乡大稼村四组,住贵州省黎平县尚重镇育洞村七组。曾因非法出境,于2021年4月23日被云南省普洱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罚款人民币4900元。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23年6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23年12月28日因犯诈骗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偷越国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合并以上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吴柳姑以怀孕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电话:0517-83589268

联系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