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排污证”撬动破产重整,百万债权得以清偿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李潇絮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1675
“感谢昆山法院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帮我们把欠了多年的工资讨回来,‘真金白银’拿到手里,我们的心终于踏实了!”日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在“冬日暖‘薪’” 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中,为昆山某金属涂装公司的11名职工发放了案款35万余元。
昆山某金属涂装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2年11月1日的小微企业,从事金属表面涂装业务。后公司因经营不善,自2018年起陆续积累负债超600万元。被起诉后该公司无力偿还,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直至2021年,该公司仍拖欠职工工资35万余元,并另有38家债权人债务待偿还。昆山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措施,确认该公司账面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生产设备不具备市场通用性,无法转卖变现。同时,该公司还有十几吨污泥、废漕液、废活性炭等危废物未处置,一旦泄露将污染周边生态环境。
执行法官将案件相关情况同步至执破融合中心,执破融合团队法官经过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昆山某金属涂装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按照传统的破产清算程序,拖欠员工的薪酬无法全部清偿,债权人的权利更是无法兑现。同时,承办法官了解到该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这一无形资产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价值,或许能为公司带来转机。
于是,执破融合中心法官向债权人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其申请“执行转破产”。昆山法院裁定受理某金属涂装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指导下管理人公开推送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将绿色低碳经营作为意向投资人的重要审查内容。
与该公司存在业务联系的部分债权人看到了排污资质的经营价值,通过招募竞价程序成为了重整出资人。某金属涂装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依法转为破产重整程序。随后召开债权人会议,最终确定危废物由重整投资人出资依法处置,法院及管理人进行实时监督,重整投资人另行出资150万元用于清偿昆山某金属涂装有限公司的债务。重整后,职工工资100%得到清偿,普通债权也得到了部分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