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子瑞符合暂予监外执行一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徐州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1417
罪犯刘子瑞,女,1989年3月28日生,住黑龙江省双鸭市集贤县。
本院于2023年12月23日作出(2023)苏0312刑初802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刘子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罪犯刘子瑞现处于妊娠期,依法可以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罪犯刘子瑞暂予监外执行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