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执行干警探索执源治理,一举打破探视僵局
作者: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润萱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次数:1802
“范法官,您放心,我们以后不会轻易来法院申请执行,一定先跟您沟通,您帮我们做工作,只要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也不想经常往法院跑,但我们家的这些事,以后就成了你的‘赘’咯!”
“没事,只要能把你们两家的事情处理好,你们都满意,我们做的这些都是值得的”。案件承办人范丽娟回应道。
这是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李某与赵某抚养费和探视权案件的执行现场。李某与赵某原系夫妻关系,在该院判决离婚后,协议约定由母亲赵某抚养儿子小李,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并享有每两周两天的探视权。但由于双方积怨较深,抚养费和探视权成为双方矛盾蔓延的“第二战场”,自2019年起,双方就抚养费和探视权问题多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2月,春节刚过,赵某和李某又先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夫妻双方离婚后因抚养子女陷入“不给探望就不给抚养费”“不给抚养费就不给探望”的僵局,范丽娟坚持在“一次性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上精准发力,促成抚养费和探视权一并兑现。
“抚养费必须要支付,探视权也要保障。”考虑到抚养费和探视权相互关联,双方在履行抚养费及探视权的问题上一直冲突不断,范丽娟从“执源治理”的角度出发,决定将探视权执行和抚养费执行合并解决。
执行期间,范丽娟充分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了解拒不支付抚养费、拒绝对方探望背后的根本原因以及诉求,围绕双方矛盾焦点,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详细告知相关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一方面询问小李的意愿,在其接受探望的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均同意将法院作为探视地点,同时履行探视权和抚养费给付义务。
3月3日,根据双方约定好的探视时间,范丽娟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法院组织了一场亲子见面会。当天,赵某依约将儿子小李带到法院,李某及其母亲在探视结束后也依约当场给付了抚养费,整个探视过程温馨愉快,气氛和谐。
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探视圆满结束后,见双方态度均有所松动,时机成熟,范丽娟又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并提出今后如有纠纷,双方可联系执行员提前介入,避免反复循环申请执行。最终,双方均同意该解决方案,并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随意申请强制执行。至此,这场持续5年多的循环纠纷终于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执行干警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不仅打破了抚养费和探视权纠纷相互交织的僵局,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通过执源治理的探索实践,着力从源头预防纠纷、从前端化解矛盾,避免案件反复进入执行程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为当事人减轻了执行诉累,实现了法院减案、群众获益的双赢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