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林会,女,1998年9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长顺县。

罪犯李林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本院已于2024年2月2日作出(2023)苏0404刑初181号刑事判决,李林会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并于当日对罪犯李林会决定逮捕。2024年2月29日,我院收到常州市看守所对罪犯李林会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因其处于怀孕状态,建议对其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拟决定对罪犯李林会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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