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集中宣判多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并召开新闻发布会
作者: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3-27 浏览次数:3948
近日,赣榆区人民法院组织对四起案件七名被告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并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新闻发布会。
典型案例
案例一:暴力抗拒执行,“群体式”抗法受惩处
--王某甲、董某某、王某乙等人拒执案
基本案情:2016年6月,赣榆区人民法院就王某甲(化名)与江苏赣榆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王某甲向江苏赣榆某银行支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董某某(化名)等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6年11月,江苏赣榆某银行向赣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到位3万元,剩余款项王某甲等人一直未予履行。被告人王某甲、董某某于2019年9月起实际经营某店,经营利润每年5万元左右,其银行卡在2018年至2022年间交易流水达100余万元。被告人王某甲、董某某于2020年8月以7万元的价格购入汽车一辆。2023年8月25日7时许,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依法对王某甲进行拘传时,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化名)、董某某、王某丙(化名)在执行现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聚众哄闹、抢夺执行案件文书,阻碍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
法院裁判:被告人王某甲、董某某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董某某、王某丙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法院执行,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因王某甲、董某某均在缓刑考验期犯新罪,赣榆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二人前罪缓刑执行部分,数罪并罚,决定对董某某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对王某甲犯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被告人王某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被告人王某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但以暴力方法抗拒执行的拒执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甲、董某某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且在执行现场伙同多名亲属以暴力、威胁等方法聚众哄闹、抢夺执行案件文书,阻碍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最终让自己和亲属身陷囹圄。
案例二:连带担保人就可以拒执?NO!
--李某某拒执案
基本案情:2020年6月24日,赣榆区人民法院就王某某与连云港某公司、被告人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连云港某公司向王某某支付借款本金113000元及利息,被告人李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王某某于2020年8月向赣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赣榆区人民法院于同年8月立案执行。同年8月27日,赣榆区人民法院向被告人李某某下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材料。2022年1月14日,因被告人李某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赣榆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0000元。被告人李某某一直从事钢结构工作,有稳定收入,2021年1月份以来微信收入110万余元,其将收入用于快手和游戏充值。案发后,其家人代为已偿还5万元。
法院裁判:李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典型意义:本案中李某某虽为担保人,但法院判决其承担连带责任,其亦应承担还款责任,然而在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材料后,其未于指定期限内报告财产状况,在案件的后续执行过程中,产生大额收入未补充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义务,其行为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在数字化、信息化全面普及的当下,没人能做到资金往来、财产处置不留痕迹。本案执行法院通过微信流水找出了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破绽,有力捍卫了司法权威,制裁了被执行人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
案例三:将大额收入用于理财、炒股,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判刑!
--吕某某拒执案
基本案情:2022年11月15日,赣榆区人民法院就吴某某与吕某某民间借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吕某某应偿还吴某某420000余元。2023年3月9日,赣榆区人民法院向吕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2023年4月17日,赣榆区人民法院查封吕某某承包的位于海头镇某某村的土地使用权。2023年6月份,被告人吕某某将被查封的土地部分以238000元出售给他人,所得用于个人理财、炒股以及信用卡还款。案发后,已偿还全部欠款。
法院裁判:吕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有如实申报财产的义务,本案中被执行人吕某某在执行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后,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明知名下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法院查封情况下,仍然将被查封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他人,并将所得财产用于个人理财、挥霍,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次集中宣判活动选取的案件具有典型性,包含了暴力抗拒执行、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非法处置法院已查封的财产等情形。
随后,赣榆区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赣榆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胜介绍2023年以来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工作做法和成效,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怡鹏发布典型案例。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韦庆涛出席新闻发布会,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文娟主持新闻发布会。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旁听,连云港市电视台、连云港日报、赣榆报、赣榆发布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活动。
下一步,赣榆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凝聚合力、攻坚克难,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打击力度,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着力维护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诚实守信社会风气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