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邺法院)罪犯寿颖玲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南京 发布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1391
2023年7月19日,本院作出(2023)苏0105刑初189号刑事判决书,以罪犯寿颖玲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2024年3月29日,罪犯寿颖玲以其哺乳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予以立案受理。
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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