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苏盐狱减建字第112号

    罪犯罗远龙,男,2000年4月21日出生,广东省梅州市人,汉族,中专文化,公民身份号码441424200004212230,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十二监区服刑。

    2021年12月27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0891刑初10号刑事判决,以罪犯罗远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3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0.5692万元。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11日作出(2022)苏08刑终4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9月8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罗远龙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4月、2023年9月获得表扬两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履行);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0.5692万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罗远龙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盐城监狱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