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新沂法院开设新法“枫”景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新沂法院人民法庭在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新面貌、新风采。

3月29日,新沂法院瓦窑法庭开展民事调解工作研讨活动。港头镇政府、港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为促进“融合法庭”建设,深化司法服务效果,助力提升基层自治的精度、法治保障的力度,瓦窑法庭与辖区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衔接协同,做实指导民调、诉调对接工作,收集人民调解员调解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研究并提供法律处理参考意见。活动中,人民调解员针对日常案件调解工作,提出相关法律问题,王海波庭长深入了解案情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并答疑,同时提供了下一步调解思路。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交流,切实解决了问题,也学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

此次研讨,是瓦窑法庭深入贯彻落实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融合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员履职的生动展示。下一步,瓦窑法庭将继续加强指导人民调解的针对性,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与矛盾调处中心各组织加强联动协作,对类案进行调处指导,常态化开展法律培训,培养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队伍,让人民调解、社会力量挺在前,助推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