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王倩倩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04-10 浏览次数:3520
关于对罪犯王倩倩暂予监外执行立案的公示
(2024)苏0191刑更5号
罪犯王倩倩因犯非法经营罪,于2022年7月1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2024年4月6日,王倩倩以其哺乳为由向本院提出监外执行申请。本院刑庭经初查后认为王倩倩的情况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予以立案。现将对罪犯王倩倩暂予监外执行案立案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如对本院上述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本院反映。联系方式:025-5899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