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子误期化干戈 (2).jpg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新时代发展“枫桥经验”的精髓。启东法院和合法庭为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持续发力,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近日,和合法庭在融和法庭·东海镇综治中心里,就地妥善解决了一起因当地政府落实土地“占补平衡”政策过程中产生的补偿纠纷案件。
    朱某早年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中,创办了某家庭农场,常年承包土地达数千亩用于农业种植,是当地的土地承包大户。2021年开始,为落实政府的“占补平衡”政策(该政策系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底线,将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谁占谁补”,做到良田粮用,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存量持平),东海镇某经济合作社对朱某承包经营的部分土地范围内的零星非农用地进行施工平整。但因工期影响,导致朱某所承包土地的原有土地作业层遭到破坏,延误了两个月的播种期,错失了最佳播种时间,小麦种子和化肥使用量增加了但小麦反而减产,后朱某就其所承包土地的损失与该经济合作社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如何妥善处理这类纠纷?如何在法律的维度内将双方矛盾切实化解?成为和合法庭收到该案后最重视的问题。没有片刻耽误,和合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走访案涉土地所在村委会,了解纠纷产生过程、目前的主要分歧点及双方的调解意愿,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的顺利调解打下基础。

4月8日,和合法庭工作人员与朱某、经济合作社代表共同前往朱某所承包的案涉土地范围进行实地走访勘察,现场测量受损的小麦地面积,并查看小麦的长势。考虑到案涉小麦地、经济合作社和融和法庭·东海镇综治中心距离较近,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双方均同意在该融和法庭进行调解。

为高效化解纠纷,融和法庭联络员联系当地的司法所、镇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到场协助调解,充分发挥“庭所共建”的联动化解作用。调解中,调解员明晰双方争议痛点,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受损小麦面积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前期种植小麦的成本花费和小麦收成后的销售价格,进而向双方征求涉及小麦的赔偿处理意见。随后,调解员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制定出了一个相对折中的赔偿方案,双方当事人十分满意,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此举既推动了国家相关土地政策的落实,又有效维护了种田大户的切身利益。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接下来,启东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司法为民力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与融和法庭的叠加效应,为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