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保春耕,不误农时不误春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胡丹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1992
人勤春来早,农耕正当时。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打通司法护航农业生产的“最后一公里”,近日,启东法院吕四法庭紧抓春耕备耕关键节点,在优化诉讼服务与深化法治宣传等方面持续发力,多措并举找准司法服务“三农”切入点,妥善解决矛盾和纠纷,为农业生产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司法保障。
田间调查,涉农案件走上“快车道”
一亩土地说小不小,承载的却是农民对丰收的期许。春耕时节正是涉农案件的高发期。启东法院开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让涉农案件办理走上“快车道”。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送达、调解和调查,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更将司法的温度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4月3日,启东法院吕四法庭负责人彭福亮前往海复镇,针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进行调查。此前,因施工需要,刘某约1亩的土地被占用做泥浆池,某村委会与刘某约定了每年的土地补偿费。2020年,村委会按照相应约定支付了刘某2019年、2020年两年的补偿费。后双方对补偿标准和补偿期限存有争议。为保障农户不误农时、不误春耕,进一步厘清双方关于土地平整和补偿标准等争议焦点,彭福亮决定前往涉案土地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经现场调查,案涉做泥浆池地块未种植农作物,且略高于西边田地。了解情况后,彭福亮立即联系村委会和刘某,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详细沟通,彭福亮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晓以利弊,最终双方对于土地平整问题一致同意由拖拉机整体翻平,并按每年每亩900元计算土地流转费用。
延伸服务,架起助农生产“连心桥”
“今天过来,主要是想看看调解过后大家的情况。”近日,启东法院吕四法庭副庭长陈中兵再次来到吕四港镇石堤村,对一起涉农纠纷进行回访。
赵某在田主不在家期间,以给了补偿为由,多次采用石块堆砌、填土等方式侵占了王某的耕地,双方交涉多次无果,积怨愈深,王某遂诉至法院。
为了不耽搁春耕时机,陈中兵立即前往村委会、知情村民家中以及司法所调查走访。掌握多方情况后,陈中兵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在田头达成了由赵某恢复王某的耕地原状,并作出合理赔偿的调解方案。这次,承办法官陈中兵再次来到吕四港镇石堤村对该起恢复原状纠纷进行案件回访,与村民拉起了家常,解读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受到现场群众的欢迎。
吕四法庭法官为农民上好田间地头“法治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供涉农法律咨询,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村民们普及农资购置、土地承包等法律规定,面对面进行维权指导,切实引导农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府院联动,搭载春耕生产“护卫舰”
启东法院吕四法庭还深入辖区海复镇,与镇政府及相关农业生产职能部门、村委会联动,开展座谈会及法律宣讲。
座谈会上,吕四法庭负责人彭福亮紧紧围绕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及春耕期间与政府职责相关内容,通过讲解近年来启东法院审理的涉农典型案件,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现场解答镇政府及村委会工作人员法律疑惑问题,共同商讨开通涉农维权“绿色通道”、涉农案件快速办理等问题,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着力构建全方位、多领域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海复镇负责农业生产的工作人员表示:“法院的司法服务工作,让我们清晰地了解了目前辖区的涉农纠纷情况,对我们后续更好地开展‘三农’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下一步,启东法院将继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哨垒”作用,继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涉农纠纷源头化解,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