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郭元斌,男,1953年12月7日出生,汉族,文盲,务农,住江苏省兴化市。

本院于2024328日作出(2024)苏1281刑初174号刑事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罪犯郭元斌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在同日交付执行过程中,兴化市看守所以罪犯郭元斌患有小儿麻痹症、右髋粉碎性骨折,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暂不收押。后罪犯郭元斌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并提供相关病历资料。本院于2024年4月15日立案。

现本院将罪犯郭元斌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可于公示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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