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丁东明,男,1972年12月3日出生于江苏省常熟市,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0197212034413,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常熟市常福街道永红村(13)丁家宅基6号。罪犯丁东明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2年12月29日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罪犯丁东明以慢性胰腺炎急性发作、高血脂、糖尿病、股动脉夹层动脉瘤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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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5号

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pdf

病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