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罪犯肖书林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常州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次数:1991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新 北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罪犯肖书林,男性,1946 年 11 月 14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421194611148116,汉族,初中文化,退休,户籍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幸福村委林场 5 号。
本院于2024年3月13日作出(2024)苏0411刑初83号刑事判决,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肖书林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罪犯肖书林于2024年3月13日以患病为由向本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因肖书林患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对此立案审查。现将上述情况依法向社会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反馈。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谭韫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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